The real effects of tournament incentives: The case of firm innovation
由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主办的2016年4月12日学术报告会,下午3点在会计学院楼322会议室召开。
本次报告会邀请来自清华大学的贾宁老师主讲,报告题目是《The real effects of tournament incentives: The case of firm innovation》(管理层竞赛机制的实际影响:对于企业创新情况下)。
报告会由我院董慧教授主持。靳庆鲁教授、赵子夜副教授等众多学者以及对学术有兴趣的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讨论。整个报告会大家都在积极参与讨论,热情高涨。贾宁老师表示自己很高兴与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进行学术交流,并希望以此报告论文为契机,跟大家进行思想碰撞,共同进步。
贾首先介绍了一下这篇文章写作缘由。文章的几位作者都是专注企业创新领域的研究,但是目前国内外很少有将企业创新和管理层结构进行结合的研究。因此在沟通探讨后,决定将两者进行结合,来研究管理层机制与企业创新是否有联系,也促成了这篇文章的产生。
文章主要检验了公司管理层的竞赛机制是否会促进公司的创新。提出了假设:管理层竞赛机制可以促进VP之间的相互竞争,为了自己职位的提升,会不断做出努力为公司做出技术贡献,从而推动整个企业的技术创新。同时由于竞赛机制是个人间的竞争,而企业创新是团队合作,本文提出了备择假设:管理层的竞赛机制阻碍了团队合作意识,从而阻碍了公司的创新。文章采用1992-2012年的美国公司作为样本,将CEO和VP报酬之间的差额作为竞赛机制的度量指标,并且将其划分为长期报酬差异(股票期权),和短期报酬差异(现金)来衡量竞赛机制的长期和短期影响。将公司专利作为公司创新的衡量指标,这一方法和传统用R&D研发费用作为创新指标有很大的优越性。并且将公司专利划分为专利数,专利引用,专利创新效率,专利原创性,专利通用性,专利探索力度这些维度来衡量。通过实证结果可以发现,公司管理层竞争机制,尤其是长期竞争机制对公司专利有显著正相关性,即长期竞争机制推动公司创新。文章通过替换竞赛机制和专利变量参数,改变模型设计对结果进行了稳定性检验,得出的结果依然验证了之前的结论。
最后文章研究了两类潜在的传导机制:更好的人力资本和减少董事会的过度干预来进一步论证竞争机制是如何通过这两种传导机制来推动企业创新的。即收入差距引起的比赛机制如何扶植企业创新。通过理论和实证的分析可以得出,良好的竞赛机制可以推动个人能力提升,无论是管理层面还是企业研发人员,比赛机制都可以推动他们更好的进行创新,尤其是对于哪些刚入职以及想要留职的员工尤为明显。另外,良好的竞赛机制可以更好的约束管理层的行为,从而减少董事会的过度监管干预,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了公司的委托代理成本,从而最终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整篇文章论证了企业内部竞赛机制对于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对于现实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贾的报告引发了与会学者与同学的兴趣。众多学者都与嘉宾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从研究角度,到数据处理细节。从影响机制到经济后果等。学者们各抒己见,与嘉宾的思想进行交流碰撞(有关讨论具体问答见文后的附录部分)。贾的见解加深了学者们对公司管理层竞赛对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认识。贾也表示很多地方原先考虑不足,本次收获很大,尤其是对于竞赛机制、报酬差异、 企业创新和专利发明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考虑。在场同学们更是在老师与嘉宾的交流中了解到了做学问的种种细节,感受到锤炼求真的学术精神,获益匪浅。
最后,在一篇热烈的掌声中,此次学术报告会圆满落幕。
附录:
1. Q:采用报酬差距作为竞争机制的衡量指标是否合理?有些公司的CEO和VP之间薪酬差距很大,是因为CEO是外部“空降”的,并不是内部竞争产生的,那么这样的公司很难说其存在内部竞争机制。
A: 我们在样本的选择上也考虑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对于那些一直是“空降”CEO的公司样本,我们予以剔除,来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使得样本都是CEO通过内部竞争产生的公司,即薪酬差距可以衡量内部竞赛机制的程度。
2. Q:企业的创新通常是团队工作的成果,很难归功到个人,但是管理层竞赛是个人的行为,那么如何才能将创新成果有效的区分到个人的因素中?
A:通常企业创新项目都有负责人的,那么创新的成果也就可以归结到项目带头人的工作成果中,从而来考量个人成果,运用到管理层的内部竞赛机制评定中。
3. Q:创新到底是由谁来主导?是CEO还是下面的VP?如果是最终创新都是由CEO来决定的,那么也就不存在竞赛机制对于创新产生影响。
A;公司的技术创新策略最终都是由CEO来拍板决定的,但是真正的执行者都是VP们。因此VP之间的竞赛机制是可以影响到公司的技术创新的。
4. Q:参数中薪酬差异 Gap是用CEO的报酬减去VP的报酬差异。这是个绝对数指标,为什么不用比值相对数来做?
A:我们模型中将企业规模Size作为了控制变量,因此用绝对数指标也是可行的
5. Q:专利不一定是企业创新的产出,有些专利的获得非常容易,并不一定是企业高质量的技术创新成果。例如一些外观设计上的专利非常容易,公司外观设计专利很多,但是发明创造专利很少,虽然总的专利数量很多,但是并不能表示这个公司的创新能力很强。
A:因为我们的样本数据都是来自美国,在美国专利的取得和中国不一样,并不存在一些非常容易的所谓“垃圾专利”项目。大部分的专利都是企业辛苦研发后的成果。
6. Q:是否有考虑到那些申请失败的专利,以及购买来的专利?因为有些申请失败的专利也能说明公司在技术创新上所做的努力。那些购买来的专利,并不能说明公司的技术创新很强。
A:我们采用的数据库是谷歌USPTO,这里的专利都是原创的,成功申请的专利。剔除了购买的专利,但是没有考虑到失败的专利申请。
7. Q:专利对于公司的影响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否应该做进一步的分析,看看其对公司业绩有没有显著的影响?
A:我们这篇文章并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做出分析,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考虑做进一步的分析,来看看专利越多,是否公司的业绩有显著正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