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主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10点在会计学院206会议室召开。本次讨论会邀请来自清华大学的薛健教授做学术报告,报告题目是《Large Shareholder Monitoring: Evidence from a Natural Experiment》(《大股东监督:来自自然实验的证据》)。讨论会由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黄俊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靳庆鲁教授、副院长薛爽教授、阴慧芳副教授、周波副教授、樊增等老师及一些对学术有兴趣的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
讨论会气氛轻松。在黄俊教授进行介绍后,薛教授开始进行报告。薛教授表示自己很高兴来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与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进行学术交流。
文章基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事件,研究了永久大股东(区别于机构投资者)的监督效果,研究发现股改之后大股东股价会受到市价影响,这激励大股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包括提高董事会监督和利用管理层薪酬契约。股改后董事会中大股东控制的董事更有时间提供监督并且会减少缺席次数。针对高管薪酬,作者发现股改后与ROA和销售额有关的报酬业绩敏感性提高,与股票收益有关的报酬业绩敏感性变化不大。这表明大股东不仅依赖董事会监督同时会提高薪酬契约的有效性来增强监督效果。此外,作者还发现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给大股东带来的收益更高时,大股东的监督效果更强,同时,其他股东的“搭便车”行为会削弱大股东的监督动机。进一步研究表明,大股东发挥监督角色不仅依赖所能控制的董事,也依赖于提高董事会的整体治理水平,同时股改后高管特权减少,也表明大股东增强了对高管的直接监管。
本文完善了公司治理中大股东监督角色的相关研究,现有文献主要关注共同基金或对冲基金这些机构投资者的监督效果,而作者研究了永久大股东的监督效果,永久大股东持股时间更长,持股比例更高,能够发挥有效监督;本文使用股权分置改革做事件研究避免了所有权结构研究中的内生性问题,机构投资者、私人所有者和大股东的监督效果的相关研究都受到内生性问题的挑战,作者通过研究大股东对股改这一外生事件的反映,既能够研究大股东的监督效应又避免了内生性问题;本文拓展了现有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研究,已有研究多关注股改给上市公司带来好的经济后果,比如更少的关联方交易、更低的超额现金持有、更高的利润和产量等,而作者研究了更基础的问题,即股改后大股东是否真的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如果大股东发挥了监督角色,又是通过什么机制来监督高管?
讨论问答:
1、问:永久大股东是不是说股份从未改变过?
答:永久大股东股份也存在交易,比如原来持有28%,卖掉1%的股份,然后买入2%的股份,但是这些交易行为没有改变其大股东的身份。
问: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大股东A将自己的股票份额全部转让给B,这样股票份额没变,但是大股东改变了?
答:理论上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对研究结论造成影响,我会回去核查一下数据。
2、问:如何使用股改事件衡量大股东的监督效果?
答:股改后,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市场交易,观察股改后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和更强的监督行为来验证大股东的治理效应,进一步,如果是增强了监督,是增强了董事的直接监督还是使用薪酬契约进行间接监督。
问:研究结论表明股改后,大股东没有减持,这会不会受到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股票交易锁定期的影响。
答:股票交易锁定期的存在理论上会影响我们的研究结论,我们会延长观测期。
问:2012年起八项规定的出台会影响作者关于报酬业绩敏感性的研究结论,建议观测期不要超过2012年。
答:感谢老师提出的宝贵建议!
问:考虑民营企业的情况,民营企业中职业经理人是比较关注企业经营业绩的,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与经营业绩的关联较高,但是非职业经理人,比如家族企业经理人的情况,他们获取薪酬受企业业绩的影响较小,这会不会影响作者的研究结论?
答:我们会考虑这种差异性,做进一步的检验。
3、问:作者用大股东控制的董事在股改后是否更不忙以及更频繁的出席董事会来衡量监督效果的增加,那么董事更不忙是怎样衡量的?
答:考察董事除了在上市公司任职外是否还在集团公司任职,如果董事兼职过多代表董事很忙,我们认为董事兼职过多会降低董事监督上市公司的有效性。
问:董事的兼职行为以及出席董事会频率的行为会不会受到国家政策、企业规定等一些因素的影响?作者是如何剔除这些因素影响的?
答:我们也考虑到了国家政策和企业规定等的影响,我们研究股改前和股改后,并使用DID的方法来尽量剔除国家政策和企业规定的影响。


